妊娠期间甲亢应该如何诊断?

2012-09-21 11:29admin
    甲状腺功能亢进(甲亢)是一种常见的内分泌疾病,系甲状腺激素分泌过多所致。甲亢妇女常表现为月经紊乱、减少或闭经,生育力低。但在治疗后或未经治疗的甲亢妇女中,怀孕者亦不少,其发生率约为1∶1000~2500次妊娠。妊娠期甲亢大多数是Graves病,这是一种主要由自身免疫和精神刺激引起,特征有弥漫性甲状腺肿和突眼。
 妊娠期间甲亢的病因与非妊娠期间甲亢的病因基本相同,其中以Graves病最为常见。其次是毒性结节性甲状腺肿、甲状腺自主性高功能腺瘤等。另外,妊娠剧吐、葡萄胎、恶性葡萄胎和绒毛膜上皮癌均可出现甲亢。


妊娠期间甲亢应该如何诊断?
 正常妊娠由于母体甲状腺形态和功能的变化,在许多方面类似于甲亢的临床表现,故使妊娠合并甲亢诊断有一定困难。在产前检查时发现有甲亢的症状和体征时,应进一步做甲状腺的功能测定以明确诊断。
   妊娠期甲亢的诊断标准为:有高代谢症群,血清总甲状腺素(TT4)≥180.6nmol/L(14μg/dl),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(TT3)≥3.54nmol/L(230ng/dl),游离甲状腺素指数(FT4I)≥12.8。甲亢的病情以TT4高水平<1.4倍正常值上限者为轻度甲亢;>1.4倍正常值上限为中度甲亢;有危象、甲亢性心脏病以及心力衰竭、肌病等为重度甲亢。